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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评选2008年春雨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09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08年春雨助学金的通知
西交学[2008]36号  
各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西交学【2007】28号)的规定,现将2008年春雨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正式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和金额:
每年1000名,每人每年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勤奋踏实;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向本人所在书院提出申请;
2、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本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将初评结果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上报学生处,并组织学生填写“春雨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处主页下载);
3、学生处审核后,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并将获助学生名单于10月27日左右公示。
五、材料报送:
请各书院于10月24日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
1、春雨助学金汇总名单(加盖书院公章);
2、春雨助学金申请表。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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