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人才优势,鼓励和引导我校大学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要求和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显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在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校鼓励广大毕业生投身基层,建设西部,为西部大开发贡献力量。
二、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总体协调和指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丘进(副校长)
成员:宋小平(研究生院副院长)
张陵(教务处处长)
宫辉(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
董天信(财务处处长)
张健民(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宫辉兼任。
三、 相关政策
1.志愿者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相关优惠政策。
2.已经免试保送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之服务期满。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我校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将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明确。
4.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学校支持其参加志愿服务,并根据本人意愿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服务期满后同人单位优先录用,同时,学校将其人事关系保留之服务期满。
5.志愿服务西部的职教师资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就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 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