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起到沟通学生与学校及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从真正意义上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参照学校食堂方面提供的《赔偿细则》,结合同学们日常就餐时遇到的具体问题,现制定学生食堂赔偿处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食堂卫生
(一)环境卫生
对于桌面油腻污秽、地面湿滑的现象,一经发现,伙委会同学有权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并向食堂经理反映该现象,食堂应立即清理。对于一个食堂屡次出现的,追究食堂经理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二)炊具卫生
对于不符合卫生规范的现象,例如用炒菜的锅煮抹布等行为,经伙委会值班委员发现,处罚当事人10元,所在食堂经理20元。
(三)餐具卫生
对于油腻和不洁的餐具,同学有权要求食堂予以撤换。伙委会委员有权监督,并向食堂经理反映,对于屡次出现该类问题的食堂,则应视为消毒不严,管理不善,该食堂应立即改善消毒条件,并由食堂经理向广大同学公开道歉。
(四)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对于食堂工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的现象,例如不穿工作服,留长指甲,不戴口罩,不戴手套,随地吐痰等。一经发现应立即改正。屡教不改者伙委会将追究本人和食堂经理的责任并由饮食中心对其做出处理。
(五)饭菜卫生
1、原材料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如用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或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来做饭菜的),对受损同学给于一对二的赔偿,并警告相关责任人;对同学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由食堂负全部责任。
2、饭菜中混有昆虫、毛发、金属等异物的,对受损同学给予一对一的赔偿;对同学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由食堂负全部责任。
二、关于饭量及品种花色
1、称量结果比饭量标准少,学生可要求补足。
2、关于荤素搭配:食堂应公开每份菜荤素搭配的标准,由伙委会委员按照标准抽查。发现比例失调,应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赔偿就餐同学的餐费。
三、关于食堂工作人员
1、人员带病上岗(如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由饮食中心对该员工及其所在食堂经理处以罚款。
2、工作人员擅离职守,或在开饭时间未准时上岗操作的,已经发现立即交由该食堂经理处理。
3、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牌,对于服务态度恶劣的,一经查实,伙委会委员记录当事人的胸牌号,当事人应立即向学生赔理道歉。若一学期内同一工作人员累计被投诉3次或3次以上,经伙委会委员考核情况属实,食堂应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并做书面道歉。
四、关于菜价及结算错误
1、食堂所有菜必须明码标价。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窗口罚款10元。
2、各食堂相同品名饭菜、食品售价一致,若出现差价,饮食中心必须就此现象向广大同学作出解释,并作出处理结果,伙委会委员有权监督。
3、出现结算错误的情况 ,赔偿同学差额,并由当事人公开道歉。
五、关于食堂环境
1、由于主观因素,造成食堂内空气浑浊,光线昏暗的,处罚经理20元。
2、夏季 ,由于未及时开空调等制冷设备,而造成室内燥热难忍的,处罚经理10元。
3、未开设饮食中心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处罚相关负责人20元。
六、其它饭菜问题
1、对于夹生、未煮熟的饭菜,食堂应对同学实行一对一赔偿。同时立即停止这种饭菜的出售,再加工后方可出售。
2、剩饭菜须在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出售。否则,食堂经理需公开向同学致歉。若出现因出售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同学身体不适的情况,经确认属实后,食堂应负全责,并向同学公开道歉。同时由饮食中心对当事人及其食堂经理做出相应惩罚。
3、为保证单炒质量,工作人员不得同时炒三份以上饭菜。若出现此现象,经伙委会委员核实,该工作人员应立即改正,若多次提醒仍不改,食堂经理应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并接受伙委会委员的监督.
七、食堂应及时公布有可能影响同学就餐情况的政策、标准,以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伙委会将定期与食堂召开座谈会,以便对其进行监督。
八、关于其他规定
对于出现的其他违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服务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现象,参考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九、学生伙食监督与管理委员会有对本条例进行修改的权力。
十、该细则有伙委会及食堂双方面协商确定,以得到双方的承认。因此在上述赔偿过程中食堂方面当事人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出现当事人拒绝赔偿或对同学及委员有不恭敬行为的情况,由饮食中心对此人实行处罚(公开批评或罚款)。
十一、上述问题处理前都需经伙委会委员核实后方可按细则处理。若发现有任何一方对事实真相故意欺瞒的情况,将追究其责任。若为食堂方面则由饮食中心对其做出直接处罚;若为投诉同学,则将由该同学所在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处处理.
十二. 对于伙委会在处理上述问题时所收的罚款,应交给后勤处统一管理,并用作贫困生补助.
十三、伙委会委员在处理上述问题过程中应坚持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和促进食堂服务水平的提高为根本出发点。
十四、对于投诉中出现赔偿细则以外的问题,或食堂与就餐者赔偿意见不一致由伙委会出面同食堂、饮食中心、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鉴定,必要时可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十五、对所有问题的细节、处理结果及对当事人的处罚情况,伙委会有权通过张贴公告和在伙委会网站上发布消息的方式公布。若不能立即做出处理的,将在问题处理后三日内公布处理结果。伙委会有责任保证公布结果的真实性。
西安交通大学伙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