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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生公费医疗问题尚在协商中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9-23       点击量:
     近来,很多同学对自筹经费研究生究竟有能否享受公费医疗存在疑问,今天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研究生院副院长宋晓平老师。
   
     宋副院长说,按照国家政策,自费研究生是不能享受公费医疗的。公费生的医疗费用都由国家统一下发,而自费生却没有。多年来,我们学校本着方便同学就医的初衷,一直由学校贴钱解决这部分同学的医疗费用。也因此,以往自费生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至于本学期校医院推出的学生公费医疗个人登记新政策,宋院长表示还不十分清楚,但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校医院的有关领导进行协商,尽量妥善地为同学解决问题。
  
 
[附]
 
     由国家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第二章中规定,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本站记者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该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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