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现将2005年招生咨询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2005年最新招生政策
1、实行网上报名:教育部规定今年开始全国各高校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以前的在现场填报考生信息改为先在网上填报(10月8日—31日),再在现场摄像和进行资格审查(11月10—14日)。
2、统考英语题型有所调整: 将听力测试部分放在复试中进行。
3、MBA考试科目有所调整:整合考试科目,突出综合能力测试。初试科目由4门改为2门,即英语和综合能力(含数学、逻辑、写作、管理)。将政治理论科目调整到复试中进行;管理科目的部分考试内容放在综合能力科目中,主要内容在复试中考核。
4、严禁举办辅导班:教育部规定各招生单位一律不准举办辅导班。
二、报考研究生类别
1、非定向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2、定向生:培养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在职工作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生:培养费全部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工作人员;除单考生、MBA生外,其余一般为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生:培养费分别由学校和考生本人自筹,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5.招生对象:所有已经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往届生、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生毕业生、符合下列“三”中的同等学力人员。
专科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国家统一专升本考试,2005年5月—8月毕业且发放国家统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才能具有应届本科生报考资格。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要求
1、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
2、通过10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者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在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一篇或一篇以上论文(与专业有关)的人员。
以上三条必须同时具备。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04年11月10日—2005年8月期间毕业)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
全日制高校大学本科肄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并且须同时符合“1”、“2”、“3”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初试基本要求后除须面试之外,还要加试两门由我校命题的大学本科课程(按理工、人文、经管、医学学科分别命题),加试具体日期定在复试阶段进行,未达到加试要求的,我校不予录取。
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届本科考生,只有在本科毕业证拿到以后才能报考。
四、报考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年龄适当放宽),博士不超过45周岁(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与考试地点
外省和本省考生都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外省考生在当地摄像、当地考试,也可在我校摄像、考试;本省考生必须在我校摄像、考试。
六、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七、报考时间
报考硕士生:2004年10月8-31日每天8:00—23:00实行网上报名,11月10—14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报考点资格审查、摄像、交纳报名费。2005年1月22~23日进行初试。MBA考生、单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我校摄像。
八、关于单独考试
报考单考的学生,必须是本科毕业,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考生。考生报考须由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我校单考生的专业限定在力学专业,并且不包括结构力学。
九、关于MBA招生
1 招生对象: MBA专业学位主要招收从事工商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在职人员。
2 报考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即2002年7月前毕业)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2000年7月前毕业)工作经验者,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不限。考生提供的工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必须真实,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3 招生类别: MBA招生分为自筹和委培两种(详见问题二)。
4 培养方式: 分为全日制MBA和在职MBA两种。全日制为全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其中第一年在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回原单位撰写论文;在职为不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其中一年半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撰写学位论文。
5 报名名额: 初定为280名左右。
6 报名方式:先网报(详见2005年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再进行现场摄像,考生务必在2004年11月10日—14日期间持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亲自来我校摄像,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网址http://gs.xjtu.edu。
7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2005年1月22日;
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8 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能力,内容详见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考试大纲”。复试在西安交通大学面试,凡大专学历考生,复试同时须加试(笔试)经济学、企业管理两门专业课。录取时将相应加大复试力度,将从业经历、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因素,强调实践经验。
9 参考书目: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备有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辅导参考书。咨询电话: (029)82667928 82664158
10培养费用: 由委托单位或本人自费解决。
十、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毕业文凭
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只要经过培养达到学校要求,均可获得我校统一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关于户口和档案问题
新生入学时,户口方面不作要求;档案方面,只有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考生需要调人事档案,其他类别考生不用调档。
十二、关于收费问题
至今教育部仍未下发有关2005年最新收费标准的文件,在国家没有正式下发文件之前,我校仍实行公费制和自费制,以公费制为主,公费生占绝大多数。
十三、考研复习资料
我校不提供考研资料,考生可根据招生简章的参考书目到书店购买或相关学院书店购买。
十四、各专业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上线人数确定招生人数。
十五、关于在职研究生
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
1、学历教育:凡于2005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及单独考试,或于2005年4月或11月参加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者,均属学历教育。经培养符合我校合格标准的,颁发我校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非学历教育: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于2004年7月报名,10月参加入学考试,并在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颁发我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六、关于港澳台人士报考研究生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要按照国家下发的文件来执行,有意报考我校的港澳台人士,询问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9—82668329。
十七、关于招收留学研究生
招生咨询及报名受理部门:西安交通大学外事处
咨询电话:029--82668230
十八、准考证发放
在网上报名和2004年11月10日—14日摄像,经我校初审后发放准考证。时间在2004年12月15日后。陕西本地考生到所报考的学院(部)直接领取;在外地考试的考生来我校研招办领取或者由我校研招办直接用挂号邮寄。
十九、复试、录取
我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各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划线时以实际录取人数的120%划定复试分数线,由研招办将划定分数线的文件下发各学院,各学院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学生复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部)复试。录取时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复试包括专业加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两部分, 按百分制计算。专业加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另外加试(笔试)两门专业课程。
录取分为非定向、自筹、委托、定向四种方式。录取为非定向、自筹方式的考生,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筹经费考生还需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委托、定向培养的考生,原工作单位需与我校签订协议书。
复试后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到同学科的相近专业。未被我校录取但已上国家线的考生,我校会将这些考生的信息在我校网上公布以供其它招生名额未满、需要调剂生的学校进行选择,对于拟被其它学校接收的考生,我校给予办理调剂手续。
二十、体检工作
考生来我校复试和入学报到时,须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照国家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十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除委托、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通知书由研招办负责发放以外,其他方式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发放。在我校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来学校录取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在外省报名、考试的考生,也可来我校领取或由我校负责邮寄给考生。录取通知书上详细说明了入学报到相关事项,请考生阅知。
转载自:http://gs.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