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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结婚手续简化了多少?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3-04       点击量:
    自去年十月一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结婚手续大大简化。大家也开始关心有关在校研究生结婚手续的相关问题。
    我们现在看到的最新规定是1995年出台的西交研[1995]44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在校研究生结婚问题的规定》。该研究生工作手册的印刷是在2003年8月,即新规定之前。那么伴随新条例的出台,我校对研究生结婚手续有何新的规定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公安处户籍管理科以及校医院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据悉目前研究生结婚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年龄符合国家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只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持学院开出的户口本用途介绍信到公安处户籍管理科领取户口本。
2.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三张两寸合影(彩色黑白均可)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其中东校区研究生到碑林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7286055)、西区研究生到雁塔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5362959)办理。
    婚检自愿。

    另外,计生办的专家提醒:已婚女研究生如果准备生育,请在怀孕之前6个月内、最晚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内到计生办咨询生育相关的知识以及规定。校医院计生办联系电话:8266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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