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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6       点击量:

 

各书院、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将于本月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1)执行。

应聘者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1231日。

二、岗位设置

本次聘任设置教授岗位1个、副教授岗位2个。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查
    1
.应聘者向学生处聘任工作小组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
.学生处聘任工作小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任职年限与学位要求、外语成绩及业务条件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团队精神、人际关系等进行考察。
(三)评议推荐
    1
.材料公示
   
学生处在专家组评议前应将所有应聘者的申报表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凡对应聘者公示材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学生处聘任工作小组或人力资源部反映,由学生处聘任工作小组进行核实。
    2
.学术讲座
   
应聘者应在聘任工作小组评审前举行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40分钟。应聘者的学术讲座由学生处指定负责人主持,由各单位领导、辅导员、学生和其他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人参加,负责人根据参加人的评议意见写出综合评议意见供专家评议组评议时参考。
(四)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处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业务条件的推荐人选,将取消其聘任资格,推荐人选不再递补。
(五)校级评议推荐
   
学校评议专家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答辩评议规则》,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六)公示

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期内,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排除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于1223前将《应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学生处于12月底之前组织申报人举行学术讲座,并将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学校答辩评议拟定于1月初进行。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应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见附件。
(三)本通知由学生处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

附件1-1.《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目录》

附件1-2.《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核心期刊目录》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

3.《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

4.《应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学生处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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