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选聘若干人担任“2+3模式”辅导员(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2年,在此期间担任辅导员,工作期满后攻读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现面向校内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本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综合排名原则上位列在专业前50%之内(少数民族或特别优秀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3、具备我校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参见西交教〔2015〕98号文);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截止2015年8月);
 
 5、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表现优秀,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热爱高校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7、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8、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二、应聘人应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毕业生,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
 
 1、对辅导员工作认识的书面材料
 
 2、本科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任程序
 
 1.书院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应聘学生到各所属书院报名;
 
 2.书院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选拔,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面试,拟定推免辅导员名单;
 
 4.报教务处、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审批;
 
 5.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签订协议,保留入学资格,工作两年后考核合格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书院于2015年9月17日前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及所需材料报学生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波 联系电话:029-82664987
 
  
 附:《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