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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5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5﹞162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2015年修订)》的人员。

二、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并提交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书院及党支部考察

应聘者所在的学院、书院对应聘者填报的各项业绩进行审查核实;党支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团队精神、人际关系等进行考察。对考察通过的人员,经学院党委副书记、书院院务主任和应聘者所在党支部书记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初审。

(三)部门审核

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任职年限与学位要求、外语成绩、工作实绩、研究能力及研究成果等,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学术评议

1.材料公示

初审通过的应聘者,由学工部将其应聘材料公示3天(1月8日-1月9日),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凡对应聘者公示材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学工部聘任工作小组反映,由学工部进行核实。

2.专题讲座

公示通过的应聘者由学工部组织,拟定于1月12日(下周二)举行一次讲座,讲座内容为学生教育管理实绩、对《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所确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成果介绍。应聘者的讲座由学工部指定负责人主持,师生代表(不少于20人)参加。为了坚持正确的导向,工作实绩考核合格者(获得3分制中的2分及以上者),方可提交学科评议组评议。负责人根据各代表的评议意见对工作实绩考核合格者写出综合评议意见,供专家评议组评议时参考。

(五)学科组评议

学校有关部门组建学科评议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答辩评议规则》,拟定于1月14日(下周四)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提出推荐聘任人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报送推荐聘任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为了在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中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原则,形成正确导向,对履职情况的考察是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的首要考察因素,学工部对应聘者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工作评价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方可参加学科评议组的评议工作。

(二)各学院、书院于2016年1月7日前将考察通过应聘者的《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一式15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聘任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岗位聘任办公室。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2015年修订)》

附件1-1.《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目录》

附件1-2.《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定核心期刊目录》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

3.《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信息审查表》

4.《2015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支撑材料清单》

5.《西安交通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条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月5日

 

附件4:

2015年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支撑材料清单

1.最后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或评聘文件)

3.国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或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外语考试免试条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和聘期工作考核情况

注:如年度工作考核优秀,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校管干部考核优秀需提供学校年度考核文件的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承担教学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承担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立项通知)、结题书(结项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成果的原件

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复印期刊封面、期刊全部目录页和申报人撰写的论文部分,其他部分无需复印。

8.任现职以来论(译)著、教材、案例集及其它公开出版物等研究成果的原件。复印书籍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撰写的内容,介绍书籍撰写任务分工的后记(或前言、致谢)。其他部分无需复印。请在复印件醒目位置标明申报人所撰写内容的字数。书籍中没有任务分工或者任务分工中无申报人信息,一律不予认定,无需提供。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

注:1.清单依据《应聘辅导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信息审查表》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相关内容编制,请将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注明目录和页码,便于翻阅。原件按照与复印件相对应的顺序整理好一并提供。

2.此处的现职为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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