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处作风建设,做好师生服务,学生处以学生利益为立足点,加强服务学生意识,调整服务时间,建立中午业务值班制度,做好业务办理及“每日接待”。
各科室每天中午12:30-14:00(夏季12:30-14:30)安排值班,增加业务来访、咨询及办理时间,同时并推进“每日接待”制度。对于学生来访、咨询的问题,做到当天有回应,3个工作日内有回复。具体如下:
科室 |
地点 |
值班电话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处办公室 |
13号办公会 |
82668232 |
张莹 |
朱荣锋 |
刘轩麟 |
彭颖 |
魏波 |
经济资助 |
9号办公室 |
82664803 |
刘莹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
刘斌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
孙小亮 (奖学金、表彰奖励) |
赵丹 (助学金、困难补助) |
顾蓉 (奖学金、助学金、表彰奖励、困难补助) |
宿舍管理 |
1号办公室 |
82663740 |
彭志军 |
张伟 |
胡学珊 |
张泽旭 |
马志杰 |
心理咨询 |
东5 B 309 |
82665851 |
吴梦瑶 |
李红燕 |
姚斌 |
闫琼 |
刘晓瑞 |
值班要求:
1. 值班时间:冬季12:30-14:00;夏季12:30-14:30。
2. 业务值班旨在增加学生业务来访、咨询及办理的时间,解决学生因上课与上班时间冲突而无法办理业务的问题,以及增加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
3. 值班人员应在固定地点值班,接听值班电话,对于一般业务予以答复和办理。如遇特殊问题不能立即答复和办理,应按要求填写《学生处业务接待登记表》,首接负责,督促在当日予以回应,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