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本科生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本科生表彰奖励及奖(助)学金评定筹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8至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于2018年7月12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与《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学〔2018〕41号)共同发布。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全校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时标准统一,规则一致,2018至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统一执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二、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要求,推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2015级、2016级本科生在2015至2018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仍采用原标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加分政策的,其推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再加分,名单由学生处审核后交由各书院执行。
三、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要遵循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原则开展,由各书院辅导员组织班级开展测评工作,并经书院审核公示。
四、9月10前,各书院向相关学院提交推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时报学生处备案。9月18日前,各书院应完成2018至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好相关表彰奖励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筹备工作。
五、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xjtuzizhu@163.com 电话029-82668033
学生处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