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党总支、学院分党委:
为了做好“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荐我校候选人1-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学院、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包括书院院务主任、院务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推选条件
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的报名条件,能够深入展开知心工程,积极、主动、开创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在教书育人、学风建设、思想教育、学生就业指导、维护学校稳定及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三、请各单位于2月2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学校届时组织专家择优选拔并公示,上报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
推荐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书院、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积极推荐,把我校优秀辅导员推介到全国,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联系人:李 慧
电 话:82664987
附:《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