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学院:
根据西交保[2011]4号文件《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期间是事故、案件易发多发时期。各院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二、各院组织加强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中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要是对往返途中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教育;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教育;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教育;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以及防火、诈骗等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各书院、学院要对暑假不回家的学生做好在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对在校学生进行统计,于7月19日前将统计结果报学生处。
三、开展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放假前,各院组织一次学生宿舍全面安全检查。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书院、各学院学工系统人员要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7月19日前各院将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至学生处部门邮箱,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
学生处
2011年7月14日
附件1:
书院/学院学工系统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