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交人[2010]75号文件精神,学生处于2010年10月12日起组织应聘中、初级职称的辅导员报送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10年10月26日下午举行专家组评议答辩会。
经过答辩和专家组评议,拟聘任芦芸、张丹、马瑾、刘艳凤、任君、顾蓉、岳甜、薛周利、梁栋为讲师;同意刘远闯、马琛琛、俞璐、李楠、汪毅香、李昱静、刘希章、胡芸、张瑞、梁峰、段恒强、吴文媛、刘恒、何海洋、刘楠为助教。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内向学生处反映。
电话:82664987 82668033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