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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和展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量:

 

各学院、书院:

为做好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和展期工作,避免贷款产生逾期,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在校期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

二、还款确认和展期

(一)2024届毕业生(不包含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同学)办理“还款确认”

1.请各院通知到每位办理校园地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务必于6月24日(周一)18:00前按照《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见附件一)于线上“中国银行APP“(2022年以后新增贷款的同学)或于线下(2022年以前年度新增贷款的同学)与中国银行完成《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签订工作或提前还款工作。

2.还款阶段:

宽限期:毕业后前3年,仅还本金所产生的利息;

正式还款期:毕业后第4年起,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今年相应国家政策目前所有贷款的还款日为2025年2月1日。

(二)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学生办理“展期”

2024届毕业生中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开具的“学校录取证明”扫描件(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具体毕业时间)、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等支撑材料,于6月24日(周一)18:00前按照《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见附件一)于线上“中国银行APP”(2022年以后新增贷款的同学)或于线下(2022年以前年度新增贷款的同学)与中国银行完成展期手续。

请各位毕业生诚信按期还款,避免因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从而影响未来的工作和生活。

三、毕业生“延期还本”公告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要求,根据中国银行2月2日发布《关于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展2024年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公告》的相关安排,已毕业学生可以通过“中行助学贷款助手”微信小程序申请本金延期偿还:若申请时已进入还本期,则按照申请时间延后一年;若申请时尚未进入还本期,但起始还本日在2024年年底前,则按原还款计划中的起始还本日延后一年。“延期还本”申请提交后,如满足政策要求,中国银行会为学生调整新的还款计划,调整后会通过短信进行告知,学生也可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查看最新还款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要高度重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和展期工作,务必告知到【每一位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还款协议签订和展期工作。

(二)本次申请通过线上和线下分类申请,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和展期业务的同学分别下载并打印相应附件(一式三份)。

(三)时间要求:

6月24日之前各学院、书院收齐学生还款确认和展期材料。

6月26日之前各学院、书院将学生还款确认和展期材料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E1314。

如有相关问题,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中国银行咸宁路支行联系。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29-82487050胡老师

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29-82668033赖老师

所有需申请还款确认和展期的学生请按需加群:

附件一: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

附件二: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资料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西安交通大学)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

附件3:还款承诺书

附件4:温馨提示

附件三: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材料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2024年版)

附件4:温馨提示

附件:再贴息情况说明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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