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4年、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及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1.面向对象: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具体操作见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2024年、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3年发放,每年需对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教育部审查通过后于第二年拨付补偿代偿金。
1.面向对象: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4年毕业生和申请且中央审核通过的2025年毕业生。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2025年毕业生在“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2024年毕业生在“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注意事项: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处理。
(2)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4.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
三、联系方式
1.请未进入我校基层就业QQ群且已申请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分别扫描以下二维码进群(进群申请时需填写姓名及在校期间的学号,否则不予以通过),以便后续答疑交流及政策分享。
2.如有疑问也可致电029-8266368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及时解答。


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