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已于2022年5月启动,近日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7号),通知中对报送申请材料事宜做出调整。为做好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1.政策规定,中央高校毕业学生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要求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申请。请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2年毕业生,未能在11月15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实际到岗,必须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2022年11月20日前申报,并在2023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开始申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前申请复核。
2.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上报材料前,要先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学生学费、贷款等信息,核查学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然后逐人、逐项录入全国资助系统,无误后加盖各级各类公章,最后进行材料整理、数据汇总、胶印成册,才能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所以我校收取材料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5日。
3.在2022年11月15日前,存在未实际到岗、未确定具体岗位、未签署就业协议等情况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只要确定基层单位就业意向,可先向学校提交已有材料,同时在2023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开始申报前补充完整其他剩余申请材料,才算提交材料成功,才有资格等待复核。
4.受疫情影响,如果没有条件寄送快递的学生,可将所有申请材料的扫描件(非拍照版),每个文件用“材料简称-申请类型-姓名”命名(如“申请表-学费补偿-张三” ),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后,邮件主题标明:“基层就业-申请类型-姓名”(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张三”),于2022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tianfang2012@mail.xjtu.edu.cn,并向学校确认是否收到,以免因为邮件拦截等问题影响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邮件,视作无效邮件处理,请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发送或报送合格材料。
附件: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