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动态 > 正文

学工动态

我校10月1日起对宿舍收取电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9-20       点击量:

      今天下午是我校校领导接待日,在就业中心二楼举行了关于学生宿舍收取电费问题的信息发布会。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丘进、学生处处长兼团委书记宫辉,总务长耿剑平,学校部分社团及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会上耿剑平透露学校将于10月1日起对学生宿舍收取电费。根据“基本用电学校补贴,超额用电有偿使用”的原则,学校对基本用电额度的补贴标准如下:本科生8度/人/月,硕士生11度/人/月,博士生16度/人/月。超出部分按照西安市居民用电标准收取,为0.492元/度。其中基本用电包括照明、电扇等相关用电。 
      耿剑平在会上公布了如下数字:2003年我校学生宿舍用电量为568万度,占全校用电量的11.5%;2004年增幅达33%;而今年仅上半年学生宿舍用电就已达到510万度,接近2003年全年用电量,占全校用电量的比例也上升到17%。在我校资金紧张、全社会提倡建立节约型国家的情况下,对学生宿舍收取电费将有效的减少同学们目前的浪费现象。同时丘进也要求各教研室和行政楼的人员厉行节约,做好表率。 
      耿剑平同时强调,今年新生的住宿费里已不含水电费,且在收取电费之后,为保证学生生活秩序,学生宿舍仍将在晚上11点半熄灯。 对于寝室里同学们的电费如何分配的问题,宫辉认为这需要同学自己协商解决,同时保持对彼此的尊重,形成良好的宿舍文化,不要因此出现不团结的现象。 今后学校会继续就与同学有关的大事采取信息发布会、“校领导接待日”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沟通和交流。

来源:交大新闻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