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面向校内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10名,其中,兴庆校区和创新港校区各5名。
一、招聘条件
1.从事学生管理或专业教学相关工作3年以上,对校情学情有充分了解,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心理咨询或从事心理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临床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心理学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
3.具有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或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等相关职业资质者优先。
二、工作要求
1.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在相应校区承担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危机筛查访谈等工作。
3.确认聘用的咨询师,需接受中心统一培训,满足上岗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4.根据中心工作规范做好心理咨询接待、记录、存档、转介以及危机评估与干预等工作。
5.不得将校内接待过的学生转为任何形式的个人校外收费咨询。
三、岗位待遇
1.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报酬标准执行。
2.可获得中心提供的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书。
3.可参加由中心提供的专业培训及督导。
4.可获得由中心出具的心理咨询时数及督导时数证明。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及《西安交通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发送到邮箱zxzx@xjtu.edu.cn。
联系人:康老师 029-82665851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