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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量: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是什么?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二、补偿对象及资格要求?

1.政策对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资格要求: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四方面的要求。

申请条件

具体要求

工作时间

需毕业当年去基层单位就业,若1-10月毕业,需当年12月31日前到岗;11-12月毕业则可放宽至次年2月末前到岗。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区域范围

包括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不包括“国家级新区”

1.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在“中西部地区”划定范围之内;东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指辽宁省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江苏省徐州、常州、镇江地区,山东省淄博、枣庄地区,广东省韶关、茂名地区,以及上海市闵行区和大连市瓦房店市。

4.艰苦边远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工作地点

1.不设区(县)的地级市非市政府驻地乡(镇)。

2.地级市辖区(设乡、镇或街道)的非区政府驻地乡(镇)。

3.省直辖县、地级市辖县、县级市(设乡、镇或街道)非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县政府驻地乡(镇、街道)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4.不设乡(镇、街道)的区(县)全域。

单位岗位

从事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工作的,属于非艰苦行业,不予批准。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高等学校等不属于基层单位,即使工作所在地符合要求,也不予批准。

3.几种特殊情况: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以外的其他所有地区,均符合地点要求。黑龙江垦区内农场、林场,海域各类岛屿,以及沙漠、戈壁、矿场等均符合地点要求。

三、补偿标准与发放方式?

‌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偿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偿25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金额补偿;高于标准的,按最高标准补偿。‌‌‌

‌计算年限‌: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发放方式‌:对获得资格的毕业生,采取‌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的方式,每年发放比例约为总金额的33%、33%、34%。‌

四、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主要通过线上系统进行,并在中央审核通过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进行在职在岗确认。

1.‌申请平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在线提交申请。

2.申请时间:以学校官方平台(学生处网站或“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当年的具体通知为准。

3.申请材料‌:需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二次分配证明(如涉及)‌等材料。‌‌

4.‌资格确认与违约后果‌:获得代偿资格后,毕业生‌需每年进行在职在岗情况确认‌,未通过确认将停止代偿。‌‌‌除因正常调动、提拔或工作需要换岗外,若服务未满3年提前离开基层单位,必须主动向学校申请取消资格‌,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不良信用记录会被录入国家征信系统,并需自行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想要了解更多的政策,可以参考2025年的相关通知(链接:https://xsc.xjtu.edu.cn/info/1060/15736.htm),也可以拨打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29-82663686。

往年常见问题解答:

Q1 知中“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四个条件是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申请吗?

是,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Q2 前所在电力行业,第二年才需要去一线工作一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

不满足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对工作时间的要求,需毕业当年去基层单位就业,若当年11-12月毕业,则可放宽至次年2月末前到岗。

Q3 和省委组织部签了5年的选调生就业合同,组织部分配我到县级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属于二次分配吗?我在乡镇做2年的基层工作,可以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吗?

这种情况属于二次分配,但不满足“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申请条件,故无法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

Q4 作地点是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准,还是以公司地址为准?

工作地点指毕业生绝大多数时间的工作所在地,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准。

Q5 西安市区内工作可以申请吗?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西安市11个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均属于市辖区街道,不满足工作地点的要求。

Q6 河北省涿州市的电厂可以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吗?

河北省属于中部地区,满足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的区域范围;涿州市属于‌河北省辖县级市,如实际工作地点位于非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则满足申请条件,如实际工作地点位于县政府驻地乡(镇、街道),则需提供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证明。

Q7 实际满足申请条件,但工作地址保密?

如果单位涉密不能对外提供地址,在基层就业系统填写工作地址时选择地址涉密的选项,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工作地点保密证明》,就业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系统。

Q8 如果实际工作地点是在各区县范围内乡镇上的变电站,这种需要选流动工作地点吗?

若存在多个工作地点,需在基层就业系统选择工作地点流动,工作地点流动证明上每年需在符合基层就业条件的地点合计工作时长超过半年及以上(全年按照365天计算)。

Q9 么是预申请?什么是复核?

基层就业预申请:指在当年基层就业申请截止日期以前未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系统提交基层就业申请。

基层就业复核:指被书(学)院、学校或者中央任意一级驳回的毕业生,在第二年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复核(即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Q10 202612月毕业,是2026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还是2027年申请?

2026年12月31日之前的毕业生,应在2026年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预申请,被驳回后于2027年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核(即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Q11 年入职后并不能确定具体岗位,也不能确定实际工作地点,因为可能要岗前培训很长一段时间,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呢?

应在2026年规定的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系统进行预申请,被驳回后于2027年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核(即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Q12 想去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但是目前还没有确定工作单位,该怎么办呢?

应在2026年规定的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系统进行预申请,被学校驳回后,于2027年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核(即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Q13 签约的是军工保密单位,年底才能入职,因为我还没报到,单位无法在《就业证明》和《工作地点保密证明》上签字盖章,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如在2026年规定的时间没有完成报到,应注册并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系统进行预申请,被学校驳回后,于2027年进行复核(即补充材料后提交)。

Q14 层就业系统注册时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建议更换浏览器。

Q15 补偿代偿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包括住宿费吗?

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仅为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Q16 业证明上填写的协议(合同)规定服务年限与实际应服务年限有什么区别?

毕业生应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但也有一些单位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实际服务年限将作为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的判断依据。

Q17 业协议是和母公司签的,合同是和子公司签的,系统里就业单位是填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在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时,可以上传就业协议,也可以选择上传劳动合同。如果选择上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系统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就业证明上公司名称均需保持一致;如果选择上传就业协议则属于二次分配,系统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为母公司,二次分配单位填写子公司。

Q18 问基层就业申请系统提交后,是先学院审核,再由学校审核吗,审核周期大概是多少呢?需要提交后联系辅导员老师吗?

基层就业申请系统提交后,需要院、校、中央三级审核,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可以提醒学院审核。

Q19 层就业终审通过后,要多久可以收到补助金?

对获得资格的毕业生,应在中央审核通过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进行在职在岗确认。补助金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按照33%、33%、34%的比例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2027年5月、第二次发放时间为2028年5月、第三次发放时间为2029年5月。

Q20 请时工作地点位于中西部基层,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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