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03年开始参加由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以来,共有16名学生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
按照共青团中央2005年《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计划招募6名(含进藏2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我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谴、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6名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06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从事为期1年的支教工作,同时也可以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开展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2006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我校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此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素质高。
2.具备我校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国家英语四级在入学后两学年内通过、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即不得出现重修或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前20%)。
3.在校期间经常参与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由校团委统计认定)。
4.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有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体健康。
6.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科竞赛奖励者优先。
7.曾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工作机构
研究生支教团在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届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丘 进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陈花玲 研究生院副院长
张 陵 教务处处长
董天信 财务处处长
杨民助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宫 辉 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刘 谦 团委副书记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研究生支教团接受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双重指导。学校设立督导员和督导助理负责支教团成员的培训和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督导员由校团委副书记刘谦兼任,督导助理由校团委任君担任。
四、招募时间及程序
1.2004年10月11日—10月17日,经学院(部、直属系)同意,学生本人向校团委递交志愿服务申请书、志愿者报名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身体健康证明(市级以上医院)。
2.2004年10月19日—21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候选人,进行面试。
3.2004年10月22日—24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
4.2003年10月26日前,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审查意见)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院(部、直属系)和本人。
五、其它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支教期间计算工龄。
2.学校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每月600元生活补贴(进藏志愿者提供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3.学校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家庭所在地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费用(赴内蒙服务学生乘坐火车硬卧、赴西藏服务学生乘坐飞机)。
4.团中央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6.本服务年度结束后,学校对表现优秀的个人予以表彰。
7.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 系 人:任 君 刘 谦
联系电话:82668564 82668261
报名地点:校团委办公室(青年之家一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