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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费医疗政策解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03-11-28       点击量:
1、学校实行公疗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答: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医疗水平,实行医疗费用由“国家负担一部分,学校负担一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的原则。
2、如何办理住院借款手续?
答:经校医院同意外转到指定医院住院,凭住院证或医院欠款催款单到校医院医务科办手续    到校医院财务科填写四联单   再到所在学院盖学院章    到校医院盖章,最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以支票方式转账。到非指定医院及非属地医院住院不办理借款手续。
3、同学患急病如何看急诊?
答:看急诊,校医院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若病情严重须外转医治时,须经校医院医生同意后转诊,同时开具转诊单。另外,平诊患者外转就医,同样须经校医院医生同意后转诊。凡未经校医院同意在外就医、购药或住院治疗,其费用全额自理。
4、哪些患者应该看急诊?
答:校医院在节假日和晚上值急诊班的医生只负责临时处置急诊病例,如:发热38℃以上高烧,腹痛等急腹症、出血、骨折外伤等。为不影响值班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和处理急诊病例,仅患较轻症状的一般慢性病患者,请在正常门诊或专科门诊时间就诊。
5、外转指定医院有哪些?
答:我校公费医疗就诊指定医院有:西安交通大学第一、二医院、口腔医院。其他指定医院有: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口腔医院,陕西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专科医院有: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院(长安县太乙宫)、西安市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专科医院仅限专科疾病在相应专科就医)。另外,指定医院不包括上述医院的联营医院、挂牌医院及卫生所等。未经允许非指定医院的费用不予报销。
6、公费医疗不予报销的费用(情况)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下列费用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
①没有正式收费单据者;
②凡属于营养、滋补类药品;
③咨请医生、自寻单偏方、自购药品、自请按摩或向医生指名要药和在未经批准的医疗单位就医者;
④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等行为引起病伤死亡的医疗急救所需一切费用;
⑤挂号费、出诊费、陪人费、救护车费、会诊交通费等;
⑥镶牙、洁牙、整牙、冠桥、矫正口吃、各种矫形器具和美容整形费用;
⑦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空调费、取暖费、理发费;
⑧其它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
7、结核病人如何住院?
答:一旦确诊为结核病,请到校医院防保中心找传染病专干进行登记,电话联系专科医院专车接送。结核病患者一律转往陕西省结核病院(长安区太乙宫),以保护同学健康人群。
8、公疗费报销时间在什么时间?
答:东校区每个月前三周的每周二下午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报销;每个月最后一个周二下午在学校家属区一村专门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西校区报销原来在行政楼财务科(三楼),现在改为二楼会议室。
9、公疗报销所需手续有哪些?
答:门诊公疗报销所需手续为:学生证(盖公疗印章)、门诊病历和大额检查报告单(如CT等)。
住院患者公疗报销所需手续为:学生证(公疗印章)、住院医疗文件材料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各种用费清单等)、保险公司理赔单。参加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的学生应先到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再到校医院报销。
10、同学寒暑假返家患急病的医药费用如何报销?
答:同学寒暑假返家患急病,可在居住地省级或县级一家医院就医,报销凭以上医院门、急诊病历,按公费医疗月拨款额(5元)限额报销;确因急诊住院治疗,凭医院急诊病历、住院医疗文件材料复印件及正式医疗发票,按外转非指定医院个人自负医疗费比例的规定报销。
11、休学同学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因病休学一年报销医疗费最高限额为当年一人的公费医疗拨款额。休学期间确因病情急重需住院治疗,可凭医院急诊住院病历、住院医疗文件材料复印件及正式医疗发票,按外转非指定医院个人自负医疗费比例的规定报销。
12、学生与教工的公疗报销有何差别:
答:学生公疗费报销个人自负比例是教工自负比例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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