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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马克思主义)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7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马克思主义)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申请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类:

1、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导向,申请人应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交叉学科的前沿性问题进行选题。

申请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重大培育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

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导向,申请人应围绕国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选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精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2)项目负责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3)国家或教育部重大、重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者不得申请。

辅导员教师类: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为导向,申请人应围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选题。

申请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评审

学院暂定于1月5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评审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以及邮件通知。

、注意事项

1.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第一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它项目。其他人员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2次者不得申请。以上项目、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

4.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材料上报

1.申请各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请认真阅读并签署申请书中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书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

4.学院申请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

5.于2017年1月2日(周)下午17: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院,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统一发到szjia@mail.x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贾士壮

Email:szjia@mail.xjtu.edu.cn

电话:82663717

地址:主楼E08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2月2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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