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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5       点击量:
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全校二级单位和校管干部2012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西交党发〔2012〕21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2〕14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书院及其人员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一)书院工作考核
      按照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
    考核指标体系中,一般指标中的书院育人工作部分及附加指标部分,由书院提供工作总结和支撑材料,通过答辩陈述、专家评审环节确定成绩;一般指标中的书院育人成效部分,分别由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相关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及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按相应分值汇总成绩。
      考核程序:各书院提交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准备10~12分钟的ppt集中汇报,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开展民主测评、汇总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及学生评价成绩,计算考核成绩。
      (二)书院干部的考核
      书院干部的考核包括院务主任、院务副主任、院长助理。
      书院院务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考核成绩=单位考核成绩×70%+民主测评×20%+主管领导评价×10%
    书院院务副主任、院长助理考核成绩=单位考核成绩×40%+民主测评×20%+主管校领导评价×10%+单位正职评价×30%
      民主测评由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分别在书院职工、学生代表和相关学院、职能部门中测评。院务副主任、院长助理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三)书院教职工的考核
      书院教职工包括组织员、辅导员、职员(含院务主任助理)。
     书院教职工的考核由书院提出考核意见,报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内容及程序详见《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2〕140号)的有关规定。
      二、 学院(中心)学生工作专项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一)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考评
      按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3)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
     考评指标体系中,一般指标中的前五项及附加指标,由学院提供工作总结和支撑材料,通过答辩陈述、专家评审环节确定成绩;一般指标中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学院支持书院建设部分,分别由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相关书院及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按相应分值汇总成绩。
      考评程序:各学院提交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准备8分钟的ppt集中汇报,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开展民主测评、汇总相关书院及学生评价成绩,计算考评成绩。
      (二)学院(中心)学生工作人员的考评
      学院(中心)学生工作人员包括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专职委员、研究生事务员、辅导员,其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组织的考评仅作为学工系统年终表彰奖励的依据。
      考评方式:本人认真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相关考核表,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评优答辩与单位考评同时进行,申报优秀的其他人员需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答辩展示。连续不在岗时间超过3个月,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评级及结果报送
      单位考核等级分为A、B、C三个等次,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A等和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书院教职工优秀比例不足整数的,小数点部分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交流活动,由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在工作中有明显失误或出现较大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工作推诿拖延,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党风廉政建设、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等某一方面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学生有举报投诉,并受到追究的,可直接确定为C等次或不称职等次。发生学生伤亡事件的单位经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
      书院考核结果经主管校领导签发后,报学校考核办,同时反馈各书院。学院学生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对学院考核的评价意见,报校考核办,同时返回给所在单位分党委。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依据《关于印发<全校二级单位和校管干部2012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党发[2012]21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2〕140号)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材料报送:各单位2012年学生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其他相关材料可附支撑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3年1月5日;
      2、书院校管干部及教职工考核表报送,2013年1月8日前完成;
      3、书院工作考核及书院干部述职述廉, 2013年1月11日前完成;
      4、学院学生工作考评及学生工作人员申优答辩,2013年1月11日前完成;
      5、考核结果汇总,2013年1月14日前完成;
      6、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核,2013年1月16日前完成;
      7、考核结果报校考核办,2013年1月18日前完成。
      六、其他
      (一)组织员由工作单位组织考核,优秀名额占所工作单位评优指标。
     (二)医学部学生工作及人员专项考评由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各附属医院学生工作及人员专项考评由医学部自行组织。
      (三)对单项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亦可进行表彰。
 
 
         3、学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2012).doc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党委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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