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学院:
一、聘任对象
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身份、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任职条件
1、符合人力资源部《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中规定的首次聘用的资历要求;
2、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精神。
三、聘任程序
(一)续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续聘原岗位人员,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续聘申请表》,以院为单位递交学生处。
2、单位审核
学生处成立辅导员教师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聘用分委员会对申请续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续聘人员名单及其“续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晋升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晋升岗位人员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反映本人履历、工作业绩的书面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一份,以院为单位递交学生处。
2、聘用分委员会审核评议
辅导员教师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对申请晋升岗位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期组织答辩评议。评议结果经聘用分委员会审核后公示。初级职务晋升由聘用分委员会直接评议,不参加答辩。晋升人员名单及其“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
四、岗位晋升评议内容
(一)高级职称
主要包括:
(1)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承担教学情况;是否能够较好地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化解学生危机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现任岗位期间年度考核情况。
(3)现任岗位期间与本岗位相关的获奖和表彰情况。
(4)独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能力:是否撰写过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论文或出版教材、著作;是否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科研项目。
(5)工作失误
(二)中级职称
主要包括:
(1)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承担教学情况;把握学生思想动态、防范化解学生危机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
(2)现任岗位期间年度考核情况。
(3)现任岗位期间与本岗位相关的获奖和表彰情况。
(4)独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能力:是否撰写过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论文;是否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科研项目。
(5)工作失误
五、有关事项
请各书院、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岗位续聘、晋升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以院为单位将前述相关材料于12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辅导员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将评议申报材料并择期举行岗位晋升答辩会,岗位晋升评分依据《高、中级辅导员教师职级晋升评分参考细则》(附后)。参加岗位晋升答辩评议的人员请依据本通知的岗位晋升评议内容和《高、中级辅导员教师职级晋升评分参考细则》制作ppt(陈述不超过8分钟),并将ppt电子版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李 慧
电话:82664987
附:《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号)
《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续聘申请表》
《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
《高、中级辅导员教师职级晋升评分参考细则》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