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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及补偿代偿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知心网        发布时间:2025-06-10       点击量:

2023年、2024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 ]16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3年、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及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1.面向对象: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2023年、2024年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3年发放,每年需对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教育部审查通过后于第二年拨付补偿代偿金。

1.面向对象: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年毕业生和申请且中央审核通过的2024年毕业生。

2.操作流程: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2024年毕业生在“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2023年毕业生在“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注意事项: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处理。

(2)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4.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联系方式

1.请未进入我校基层就业QQ群且已申请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分别扫描以下二维码进群,以便后续答疑交流及政策分享。

2.如有疑问也可致电029-8266368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及时解答。

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

2025年6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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