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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4       点击量:

各书院、学院,全体在校生:

 为深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政策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详见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5)

(二)贷款办理

1.在线提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初。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者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自行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

2.签订合同。

首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生源地即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需要携带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过线上提交办理续贷申请。

3.到校报到。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办理绿色通道缓缴学费报到上学,并将6位数的贷款回执码于开学报道注册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回执录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码录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5.贷款发放。放款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具体以银行处理为准。银行放款后,生活费将直接转至学生的个人贷款账户。欠缴的学费及住宿费将转入学校账户用于核销欠费,收到银行到款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学生名单报财务处,财务处统一核算抵扣学费及住宿费,抵扣之后的余额会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助学贷款为一年一申请续贷学生每年需在国开行APP上完成续贷操作。

2.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制、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如有不准确和学籍变动的情形(包括休学、继续攻读学位、应征入伍等),须至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完善个人信息或办理学籍变更、还款计划变更、继续贴息手续等。

3. 贷款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服电话95593咨询。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办理

若生源所在地的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不是国家开发银行,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相关办理流程及材料按照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已获得过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如需继续申请贷款,每年应根据贷款机构要求办理续贷手续。

(二)高校确认

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若贷款经办机构要求回执材料需经学校盖章,学生应自行将材料上传至贷款经办机构指定的系统,或采用邮寄方式直接送达贷款经办机构。对于上述情况, 学生于开学报道注册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兴庆校区主楼E1314室)办理盖章手续,填写相关转账信息。转账时请务必标注清楚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欠缴金额及用途等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款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西安交通大学预算外资金收入户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学校账号:3700023509089115043

联系人:吕晓平

联系电话:029-82663686

(三)贷款发放

贷款放款后,生活费将转入学生个人账户,欠缴学费及住宿费将转入学校财务账户。学生贷款办理完成后,应随时关注贷款到账及欠款抵扣情况,有任何疑问可拨打财务处电话(029—82665411)咨询。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当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手机APP办理,上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体现学制的学信网截屏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预计办理时间为202510月,具体通知将通过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网站发布,请计划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关注相关通知。

如对贷款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联系人:吕老师,假期咨询电话:029-82668033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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